各投標人:
南寧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高嶺西路(壯錦大道-鐵山港三支路)工程招標文件有如下修改:
(一)原招標文件第15頁中的“計劃開工日期:2016年07月01日,計劃竣工日期2017年04月01日”;原招標文件第59頁中的“計劃開工日期:2016年07月,計劃竣工日期2017年04月”。
現(xiàn)均修改為:“計劃開工日期:2016年07月01日,計劃竣工日期“2017年05月01日”。
(二)原招標文件第18頁中原文:“4.1.1包裝、密封“電子文件光盤”“;
現(xiàn)修改為:“4.1.1包裝、密封“電子文件U盤”“。
(三)原招標文件第22頁中的:“10.4 “暗標”評審 施工組織設計是否采用“暗標”評審方式, ?采用”;
現(xiàn)修改為:“10.4 “暗標”評審 施工組織設計是否采用“暗標”評審方式,?不采用“。
(四)原招標文件第190頁投標函中,“其中建筑安裝工程勞動保險費 元”;
現(xiàn)修改為:“其中社會保險費 元”。
(五)原招標文件第11頁招標公告、第14頁投標人須知中1.3.1以及第59頁中:
涉及招標范圍、工程內容、工程承包范圍中原措詞為:“包括道路、橋梁、排水、照明、交通設施等工程(綠化工程除外),詳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現(xiàn)因橋梁設計圖紙未能完善,以上部分內容均修改為:“包括道路、排水、照明、交通設施等工程(綠化工程除外),詳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即橋梁工程不包括在本次招標范圍之內。
(六)、本項目工程量清單中五角星標志“★”等同于本項目招標文件中“*”標志,并執(zhí)行“*”標志的相關約定;工程量清單中項目編碼帶棱形標志“◆”為主要清單項目。
(七)、投標人投標文件中已標價工程量清單相應項目(工程量清單中項目編碼帶“★”號的項目)的單價不得超出經(jīng)公布的招標控制價的相應單價,否則為無效報價,無效報價的投標文件將作否決投標處理。
(八)本項目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原為2016年6月15日 10時00分。現(xiàn)改為“2016年6月23日 10時00分”.
請投標人按以上修改內容執(zhí)行,招標文件其余內容不變。
招標人: 南寧科巨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招代理機構: 廣西建通工程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