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標人:
南寧綠港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2017-2019年度南寧綠港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建設投資項目定點造價咨詢服務單位采購招標文件做如下變更:
1、招標文件P30目錄中第一部分資格審查部分,第(6)點修改為“⑹投標人在南寧市具有營業(yè)場所的相關證明材料(以房產(chǎn)證或房屋租賃合同為準)復印件及從業(yè)人員一覽表(見格式3,要求加蓋單位公章,必須提供,原件備查);”。
2、招標文件第五章評分辦法商務部分評分表第2點投標人單位業(yè)績中評分細則修改為:“…(投標人須提供合同復印件或中標通知書復印件為準,要求加蓋單位公章,必須提供,原件備查)”。
3、招標文件第五章評分辦法技術部分評分表第4點服務承若中評分細則修改為:“…良:投標人須承諾在南寧市設有固定常設機構(gòu)(附常駐證明,比如辦公室場地租賃證明等),并設置有專門的工程造價人員…”。
4、招標文件第五章評分辦法技術部分評分表第6點擬投入人員中評分細則修改為:“…其中擬投入的總負責人具有注冊造價師資格,建筑專業(yè)負責人具有注冊造價師(土建類)資格,安裝專業(yè)負責人具有注冊造價師(安裝類)資格,造價人員中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占60%以上;…各專業(yè)負責人不完全具有好所列資格,造價人員中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占50%以上;…各專業(yè)負責人不完全具有好所列資格,造價人員中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占50%以下。…擬投入的項目造價人員,需要提供投標人為其依法繳納的2016年12月-2017年2月社會保險有效證明材料?!?。
南寧市建昶建設工程監(jiān)理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2017年4月6日